为秉承十七大报告“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倡导和落实团市委“志愿、公益、创业、成才”的工作主旨,以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全国办公室为指导单位,由北京市青年宫、北京中小企业协会主办,YBC北京办公室、北京青年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2008年度“北京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于2008年7月29日在全市拉开帷幕。
通过本次评选活动,主办方将进一步营造青年积极参与创业的社会氛围,推出一批可供广大创业青年参照学习的身边榜样,树立一批青年创业典型,以期鼓励更多青年投身自主创业,推动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9日起至2008年10月13日, 评选活动2008年12月初结束,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一)全市范围内,年龄在18-35周岁,创业项目实施地在北京的青年创业者(户口不限),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企业注册资金3万元以上;
(二)创业已初步成功,企业经营进入良性循环;
(三)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四)企业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五)企业经营5年以内(以企业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六)创造劳动岗位,带动就业特征明显。
我们将从参选青年中评选出100名入围者;并从中评选出30名提名者;最后评选出10名2008年度“北京青年创业之星”。奖励办法:
1.向荣获入围奖项青年颁发2008年度“北京青年创业之星”入围奖证书;
2.向荣获提名奖项青年颁发2008年度“北京青年创业之星”提名奖证书,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3.向荣获2008年度“北京青年创业之星”青年授予2008年度“北京青年创业之星”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获奖者名单将在北京青年报等媒体予以公布;
4.根据入围青年意愿,对成立期限一年以下的企业,可协助其申请小额无息贷款及导师指导;获得提名奖和2008年度“北京青年创业之星”称号的企业负责人可免费参加由北京青年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的青年创业培训。
5.获奖者可免费参加由北京中小企业协会举办的培训和活动;
6.评选主办方可推荐获奖者参加与银行、担保公司的座谈、交流。
欢迎广大创业青年积极报名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