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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注册

创业建公司的细节详说!

发布时间:2009-02-25北京公司注册
现在,也许你正坐在你的小卧室里面,想着如何开始你自己的生意,做你自己的老板。任何一个有经验的企业家都会告诉你,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你的公司进入实际筹备阶段时,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将来肯定会后悔。比方说:开业前要去哪里审批?新企业怎样注册?

现在,也许你正坐在你的小卧室里面,想着如何开始你自己的生意,做你自己的老板。任何一个有经验的企业家都会告诉你,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你的公司进入实际筹备阶段时,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将来肯定会后悔。比方说:开业前要去哪里审批?新企业怎样注册?股权怎样分配?新公司如何选址?创业期间如何管理企业?初创时期的薪酬怎样设计?如何让企业在税收测算中获益?所有这些你都得考虑,如果你在哪方面做得不够仔细的话,你很有可能是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所以,在哪些方面你要花时间,如何做能够帮你省下一大笔钱,这些你都要考虑到。

     一、你知道开业去哪审批吗?

     从事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审批部门,以下是27个行业对应的审批部门:

     行 业 / 审批部门

     1、从事食品(含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 / 区防疫娱乐

     2、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 / 烟草专卖局

     3、药品生产、经营 / 卫生局

     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及电梯安装 / 劳动局

     5、化学危险品(含石油)生产经营 / 化工厅

     6、金银收购、金银制品加工、经营及废料中回收的金银 / 人民银行

     7、旅行社 / 市旅游局

     8、特种行业(旅馆、印刷、废旧金属收购、文化娱乐、浴室) / 公安分局

     9、图书报刊和录音录象制品的出版、发行销售 / 广播电视局

     10、公路水路运输、客运 / 交通局

     11、娱乐场所 / 文化局

     12、文物经营 / 文物局

     13、小轿车经营 / 市工商局市场处

     14、会计、审计事务所 / 财政局、审计局

     15、房地产经营 / 建委

     16、广告经营 / 工商局广告处

     17、商标印刷 / 工商局商标处

     18、国有资产评估 / 财政局

     19、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 / 计经委

     20、煤炭经营 / 煤炭市场洽理娱乐室

     21、汽车维娱乐 /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22、经济信息、房产信息咨询 / 工商局

     23、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要有娱乐合同) / 房产局

     24、计算机网络服务 / 公安局

     25、医疗器械销售 / 医药管理局

     26、职业介绍所 / 劳动局

     27、企业登记代理 / 工商局

     二、创办新企业怎样注册?

     我国现行法律,个人创业的法律途径主要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合伙企业。

     一、注册底线

     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基本要求: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基本要求:

     (1)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 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三、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基本要求: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基本要求:

     (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